更新日期:2026年7月27日
日本不动产取得税专业计算器
日本不动产取得税专业计算器
(支持详细减税条件、产权持分及特例判定)
1. 计算类型
住宅 = 自住 / 投资公寓 | 非住宅 = 店铺 / 办公 | 不确定可选“仅土地”
2. 交易信息
▼ 点击展开/隐藏税额减免条件与控除额
| 项目 | 计算结果与税务明细 |
|---|---|
| 土地取得税 |
0 JPY
等待输入数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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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建筑取得税 |
0 JPY
等待输入数据
|
| 总税费合计 | 0 JPY |
日本不动产取得税说明(概要)
不动产取得税,是指取得土地、住宅、商业建筑等不动产时,由都道府县征收的一次性地方税。
无论是购买、赠与、交换、继承以外取得,还是新建、扩建、改建,只要取得了不动产,一般都需要缴纳不动产取得税(个人、法人均适用)。
不动产取得税计算公式:
税额 = 课税标准额 × 税率
税额 = 课税标准额 × 税率
土地特别规定(现行特例)
住宅用地(宅地及按宅地评价的土地)的课税标准额 = 固定资产评价额 × 1/2
住宅用地(宅地及按宅地评价的土地)的课税标准额 = 固定资产评价额 × 1/2
※ 截至2027年3月31日前……本特例依据日本《地方税法》现行规定执行。
| 取得对象 | 税率 |
|---|---|
| 土地 | 3% |
| 住宅建筑 | 3% |
| 非住宅建筑(商铺、办公室、仓库等) | 4% |
新建住宅及其土地减税
一、住宅建筑减税
减税计算公式:
税额 = (固定资产评价额 − 1,200万日元)× 3%
税额 = (固定资产评价额 − 1,200万日元)× 3%
| 项目 | 内容 |
|---|---|
| 适用对象 | 适用于自住房、第二住宅、住宅出租公寓等住宅建筑。 |
| 建筑面积要求 |
建筑面积50㎡以上、240㎡以下。 出租公寓每户面积40㎡以上。 |
| 长期优良住宅 |
符合认定的长期优良住宅,可将控除额由1,200万提高至1,300万日元。
※ 截至2027年3月31日前……本特例依据日本《地方税法》现行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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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住宅土地减税
减税计算:
税额 =(土地固定资产评价额 × 1/2 × 3%)− 控除额
控除额取以下两者较高值:
税额 =(土地固定资产评价额 × 1/2 × 3%)− 控除额
控除额取以下两者较高值:
- A:45,000日元
- B:(土地每㎡固定资产评价额 × 1/2) ×(建筑面积 × 2,最高200㎡) × 3%
※ 注:公式中的“× 1/2”即适用住宅用地课税标准额减半特例。
| 适用条件 |
|---|
※ 截至2027年3月31日前……本特例依据日本《地方税法》现行规定执行。
|
※ 实际适用条件以各都道府县税务部门公布为准。
※ 土地减税与住宅减税需同时满足相关法定条件。
※ 土地减税与住宅减税需同时满足相关法定条件。
中古住宅及其土地减税
一、中古住宅(住宅建筑)减税
减税计算公式:
税额 = (固定资产评价额 − 控除额) × 3%
税额 = (固定资产评价额 − 控除额) × 3%
| 新建时间 | 建筑控除额 |
|---|---|
| 1954年7月1日~1963年12月31日 | 100万日元 |
| 1964年1月1日~1972年12月31日 | 150万日元 |
| 1973年1月1日~1975年12月31日 | 230万日元 |
| 1976年1月1日~1981年6月30日 | 350万日元 |
| 1981年7月1日~1985年6月30日 | 420万日元 |
| 1985年7月1日~1989年3月31日 | 450万日元 |
| 1989年4月1日~1997年3月31日 | 1,000万日元 |
| 1997年4月1日以后 | 1,200万日元 |
※ 1981年(昭和56年)以前建成的住宅,仅限符合现行耐震标准,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住宅,方可享受减税。
三、中古住宅土地减税
减税计算:
税额 = (土地固定资产评价额 × 1/2 × 3%) − 控除额
控除额取以下两者较高值:
税额 = (土地固定资产评价额 × 1/2 × 3%) − 控除额
控除额取以下两者较高值:
- A:45,000日元
- B:(土地每㎡固定资产评价额 × 1/2) ×(建筑面积 ×2,最高200㎡)× 3%
※ 注:公式中的“× 1/2”即适用住宅用地课税标准额减半特例。
| 土地减税适用条件 |
|---|
|
※ 上述内容依据日本现行《地方税法》整理。
※ 中古住宅是否符合减税条件,通常需结合建筑年代、耐震证明及用途综合判断。
※ 实际适用结果请以所在地都道府县税务机关认定为准。
※ 中古住宅是否符合减税条件,通常需结合建筑年代、耐震证明及用途综合判断。
※ 实际适用结果请以所在地都道府县税务机关认定为准。
常见问题(FAQ)
| 常见问题 | 解答 |
|---|---|
| 什么时候缴纳不动产取得税? | 一般在取得不动产后的约3~6个月,由所在地都道府县税务机关寄送《不动产取得税纳税通知书》,按通知书规定期限一次性缴纳。 |
| 不动产取得税每年都要缴纳吗? | 不是。不动产取得税属于一次性税款,仅在取得土地、住宅或商业建筑时缴纳一次。持有期间每年缴纳的是固定资产税、都市计划税(适用地区)。 |
| 外国人购买日本房产需要缴纳吗? | 需要。不论是否拥有日本国籍、是否居住在日本,只要取得日本的不动产,一般都需要依法缴纳不动产取得税。 |
| 土地和建筑是分别计算的吗? | 是。土地和建筑分别计算不动产取得税,最后再合计为应缴税额。住宅、非住宅及土地适用的减税条件也有所不同。 |
| 固定资产评价额是什么? | 固定资产评价额由日本市区町村评定,是计算不动产取得税、固定资产税等税费的依据,并非市场成交价格,通常会低于市场价格。 |
| 公司(法人)购买房产需要缴纳吗? | 需要。个人、法人、外国公司等取得日本不动产时,一般都需要依法缴纳不动产取得税。 |
| 继承取得房产需要缴纳吗? | 一般情况下,因继承取得的不动产不征收不动产取得税;但赠与、交换等取得方式通常仍需缴纳。 |
※ 本页面内容依据日本《地方税法》及各都道府县公开资料整理,仅供参考。
※ 实际税额、减税资格及适用条件,请以所在地都道府县税务机关的最终认定结果为准。
※ 实际税额、减税资格及适用条件,请以所在地都道府县税务机关的最终认定结果为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