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26年8月3日

日本建筑折旧费精准计算器 (2026税务基准版)

1. 基础信息设定

⚠️ 购买日期不能早于建造日期,请重新检查。

2. 资产分类与折旧规则

⚠️ 国税厅规定:资本性支出超过取得价额50%时,不能使用简便法。请重新估计耐用年限或采用法定耐用年限。

折旧计算结果

年折旧额:0 万日元
月折旧额:0 万日元

法定耐用年限:0
已使用时间(换算):0
适用耐用年限:0
折旧率(定额法):0

历年折旧时间表

折旧年份 本年折旧额 (万日元) 未折旧余额 (万日元)
※ 为保证累计折旧额等于建筑取得价格,最后一年折旧额会自动进行尾差调整。
本计算器收录的建筑用途与法定耐用年限(单位:年)
建筑用途 木造 钢筋混凝土
(RC/SRC)
钢结构
(钢材厚度≥4mm)
钢结构
(钢材厚度3mm~4mm)
钢结构
(钢材厚度<3mm)
住宅 22 47 34 27 19
饮食店 ※2 20 41 ※1 31 24 17
办公楼 24 50 38 30 22
店铺(零售) 20 39 34 27 19
酒店・旅馆 17 39 ※1 31 24 17

日本建筑折旧费(定额法)计算说明
本说明适用于本网站建筑折旧费计算器,旨在帮助理解日本建筑折旧规则,不构成税务或法律意见。
本计算器依据日本《所得税法》《法人税法》《减価償却資産の耐用年数等に関する省令》及日本国税厅有关中古资产耐用年限的解释整理制作,适用于日本个人及法人取得中古建筑后,按照日本税法计算建筑折旧费。土地属于非折旧资产。
定额法计算公式:
年折旧额 = 建筑取得价格(建筑部分) × 折旧率
折旧率 = 1 ÷ 适用耐用年限
项目 计算方法 法规说明
法定耐用年限 依据建筑用途及建筑结构确定 按照《减价偿却资产耐用年数等相关省令》规定的法定耐用年限执行。
中古建筑
(未超过法定耐用年限)
(法定耐用年限-已使用年数)+ 已使用年数 ×20% 依据国税厅《中古資産の耐用年数》规定,计算结果不足1年的部分舍去;计算结果不足2年的,按2年计算。
中古建筑
(已超过法定耐用年限)
法定耐用年限 ×20% 计算结果不足1年的部分舍去;计算结果不足2年的,按2年计算。
折旧率 1 ÷ 适用耐用年限 本计算器采用日本现行定额法计算建筑折旧。
年折旧额 建筑取得价格(建筑部分) × 折旧率 月折旧额=年折旧额 ÷12。
适用范围(主要条件)
  • ✔ 本计算器仅适用于建筑(房屋)部分,不适用于土地。
  • ✔ 适用于日本中古建筑采用「简便法」计算适用耐用年限。新建建筑原则上直接采用法定耐用年限,不适用本计算器的中古建筑耐用年限计算规则。
  • ✔ 建筑用途原则上按照建筑的主要使用用途(主たる用途)判断。
  • ✔ 已使用时间原则上按建筑竣工日至取得日计算。
  • ✔ 本计算器采用日本现行定额法计算建筑折旧。
  • ✔ 符合日本国税厅关于资本性支出需重新估计耐用年限规定时,不得直接采用本计算器结果。
  • ✔ 本计算器适用于一般建筑,不适用于特别折旧、税额抵免及其他特殊税制。
主要法规依据
最后核对:2026年8月(依据截至最后核对日的公开法令及国税厅资料整理)
  • 《所得税法》
  • 《法人税法》
  • 《减价偿却资产耐用年数等相关省令》(減価償却資産の耐用年数等に関する省令)
  • 日本国税厅《中古資産の耐用年数》
注:
  • 依据日本现行税法整理,法规如有修订,请以日本国税厅最新公布内容为准。
  • 适用耐用年限计算时,不足1年的部分舍去;计算结果不足2年的,按2年计算。
  • 若建筑用途发生变更、进行重大资本性支出、采用估计耐用年限或适用特别折旧制度,应以日本国税厅最新规定及税理士意见为准。
  • 实际申报请以日本国税厅最新公布内容及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准。
本计算器收录的建筑用途与法定耐用年限(单位:年)
建筑用途 木造 钢筋混凝土
(RC/SRC)
钢结构
(钢材厚度≥4mm)
钢结构
(钢材厚度3mm~4mm)
钢结构
(钢材厚度<3mm)
住宅 22 47 34 27 19
饮食店 ※2 20 41 ※1 31 24 17
办公楼 24 50 38 30 22
店铺(零售) 20 39 34 27 19
酒店・旅馆 17 39 ※1 31 24 17
法定耐用年限说明
  • ✔ 本表仅列示本计算器支持的建筑用途。
  • ✔ 钢结构按钢材厚度划分三类(≥4mm、3mm~4mm、<3mm)。
  • ✔ 建筑用途原则上按照建筑的主要使用用途(主たる用途)判断。
  • ✔ 用途变更时,应按变更后的用途重新判断法定耐用年限。
※ 特别说明
  • ※1 SRC(钢骨钢筋混凝土)结构:在耐用年限上与 RC(钢筋混凝土)相同,本计算器将其归类合并计算。
  • ※2 饮食店说明:饮食店根据建筑细目及实际用途不同,法定耐用年限可能有所不同。本表采用一般饮食店对应的法定耐用年限作为参考,实际应根据建筑的具体用途及细目确定。
  • 木造内装面积限制:酒店或饮食店的 RC/SRC 建筑,若木造内装部分面积超过建筑总面积30%,其法定耐用年限将有所缩短(酒店为31年,饮食店为34年)。本规定仅适用于RC/SRC建筑。本计算器默认采用未超过30%的一般标准。
数据来源:
  • 日本电子法令(e-Gov 法令数据库)
  • 日本国税厅(National Tax Agency)